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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人丙肝感染事件”:違規延時上報需嚴厲追責
http://www.CRNTT.com   2019-06-04 23:34:10


  “感染者4、5個月間陸續被發現”“至少波及60餘人”“醫院管理者大換血”……這兩天,媒體報道的江蘇東台發生血透患者感染丙肝事件,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7日上午,東台市政府發布通報稱,5月13日,江蘇鹽城東台市衛健委接到市人民醫院報告。現在共診斷確認丙肝病毒感染69例。還稱已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問責處理,給予東台市人民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和分管副院長免職處理。

  丙肝是由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主要經過血液傳播的一種傳染病。而據東台市政府發布的通報稱,市人民醫院血液淨化中心血透患者中新發生丙肝抗體陽性,疑似發生院內感染。經對所有血透患者的篩查檢測,共診斷確認丙肝病毒感染69例,專家組調查認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醫院院內感染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內感染事件。可見,該起丙肝感染事件是一起人為事故,應徹底追查事件真相,救治患者,補缺堵漏,以防後患。

  《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城鎮於12小時內,農村於24小時內向發病地的衛生防疫機構報出傳染病報告卡。而病毒性肝炎屬乙類傳染病,可東台市人民醫院并沒有依法在12小時內上報疫情,據報道顯示,感染者是在4、5個月間陸續被發現,但東台市衛健委5月13日才接到醫院報告。

  顯然,東台市人民醫院違反相關規定,發現感染者後,沒有及時上報疫情,導致衛生防疫部門未能在第一時間掌握丙肝疫情,失去了排查感染源、控制疫情擴大的良機,最終令諸多患者在不知情下遭到感染,損失可謂大焉,令人因之痛心。在疾病面前,醫生要跟時間賽跑,豈能在發現丙肝感染者後,還不當回事,公然違反規定,明顯有遮掩真相、逃避責任之嫌。

  而且,69個被感染者、持續4、5個月陸續被發現,如此大規模、高頻率的疾病爆發,在醫院內是不可能被完全隱瞞的,卻能够拖延這麼久不上報,必然是醫院高層對醫護人員施加壓力,不讓洩露出去。由此可見,該醫院在內部人員管理、血透流程管控、傳染病排查上報等環節,均存在很大的漏洞,以致上演了悲劇事件。

  需知,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每一個環節的違規操作,都可能是致命的,絕對不可掉以輕心。據介紹,感染丙型肝炎一般分為急性感染期和慢性感染期,如果不進行治療,一般在6個月左右,有80%概率轉為慢性感染,約20年後會導致肝硬化,後轉肝癌。可見,如果這些被感染者早日被發現,第一時間采取治療措施,就能降低感染轉性概率、減少病患損失。因此,對於此次丙肝感染事件要嚴厲問責,完善傳染病上報規定,杜絕醫療機構的僥幸心理,禁止瞞報行為。(來源:東方網 作者: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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