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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的天價救援費 該將如何破解?
http://www.CRNTT.com   2019-12-09 18:22:01


  12月1日消息稱,@“湖南高速公路”通報,集團公司湘潭管理處對事件中負有監管責任的蒸湘路政大隊3名路政人員采取停職措施,進行專項調查。

  回顧事件經過,令人咋舌。相關報道顯示,事發後司機劉某報警,救援人員趕到現場。盡管劉某稱不需要吊裝,但施救人員逼著他簽了8萬元的吊裝協議,并聲稱如果不簽是20萬元。無奈之下,劉某簽了救援協議,并支付了8500元的服務費。最終貨車被焊接好,沒有吊裝,但救援隊還是要求劉某支付5.9萬的吊裝費。

  這哪是什麼“協議”,簡直是“趁火打劫”,其邏輯是“我的地盤就得聽我的”。公路天價救援費屢見不鮮,且沒有最高,只有更高。早在2011年央視就曾曝光,許女士在京承高速駕車時側翻,交警找來指定救援公司拖車,取車時被告知要繳納5320元拖車費。2019年9月,劉先生駕車在呼和浩特市南二環快速路輔路上撞倒護欄,拖車10公裡,費用1.6萬元。2015年10月,一輛京牌大貨車與河北牌照貨車相撞,由第三方拖車救援公司負責拖車,2輛貨車、8公裡路程,最後合計費用是128700元。為此,車主還與救援公司對簿公堂。

  高速公路救援收費,不僅畸高,而且混亂。最關鍵的是,車輛一旦在高速上拋錨,只能由相關部門指定救援單位。沒有選擇和商量的餘地,必然出現漫天要價。

  2010年,國家發改委聯合交通運輸部曾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統一規範收費項目,合理制定收費標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指定救援機構。現在看,這份《通知》在有些地方并未真正落地。

  對高速救援天價收費,一些地方已著手破解。今年9月份,廣東省發改委發布了《關於完善高速公路救援服務收費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高速公路救援拖車、吊車等明確了收費標准,并采取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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