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用法治和市場規則終結高速“天價救援”
http://www.CRNTT.com   2019-12-09 18:22:35


  近日,湖南衡陽境內發生的一起高速公路“天價施救”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最新進展是,涉事吊裝公司兩人因涉嫌強迫交易罪被刑事拘留。此前,對該事件負有監管責任的3名路政人員被停職調查。

  高速公路“天價救援”現象,不是第一次出現。僅這次事發地衡陽,近幾年就有多起案例被曝光。

  亂象屢禁不止,是缺乏相關規則嗎?并不是。早在2010年,國家發改委就聯合交通運輸部下發《關於規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地對高速公路車輛救援服務收費統一規範收費項目。隨後,全國多數省份都制定了相應的救援費標准。

  以衡陽所在的湖南為例,20噸以上貨物的救援收費標准,為2800元一車次,而且不能重複收費或者分解作業收費。這個價位,還不及此次吊裝公司開價20萬元、實收5.9萬元的零頭。

  這說明,有標准并不等於萬事大吉。此次事件中讓人詫異的一個細節是,車主撥打12122(全國高速公路報警救援電話)後,涉事路段值班工作人員肖某,私自聯系了沒有簽訂高速公路救援合同、沒有協作關系的吊裝公司進入現場施救。

  要追問的是,如此“私自聯系”,僅是個人行為,還是系統內的“潛規則”?如果完全是私自操作,為何吊車公司敢於和救援人員一同前往?從多名路政人員被停職看,此事恐怕很難說只是偶然的個人行為。那麼,在這起案例曝光前,有多少貨車司機成了“冤大頭”?

  因此,“天價救援”難絕背後的第一個因素就很清晰了——巨大的利益誘惑下,既有處置程序和標准,被未能有效約束的路政管理權力架空。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