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後,食用野生動物的危險性,引發了全社會的反思。為了回應這種關切,今年2月,全國人大出台了關於禁食野生動物的相關決定。隨後,農業農村部4月8日發布《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征求意見稿,5月8日征求意見截止。這個目錄通過後,進入這個目錄的,才可進行以商業為目的的養殖和食用。
根據該意見稿顯示,該目錄包括豬、兔、雞、鴨等18種傳統畜禽和梅花鹿、羊駝等13種特種畜禽。但竹鼠不在其列。
這背後是一個龐大的產業群與從業農民。
此前,作為具有重要的科研、經濟和社會價值的動物(簡稱“三有動物”)的竹鼠,的確是被允許養殖的。廣西、湖南、貴州、雲南等地的政府也把其作為扶貧項目加以扶持。
2014年,原農業部等七部門發布的一份特色產業增收工作實施方案中,竹鼠就被列為滇西邊境片區可因地制宜發展的特種養殖。經過多年的發展,圍繞竹鼠的養殖,已發展出龐大的產業。
應該看到的是,雖然如此,竹鼠仍然處於灰色地帶。根據我國相關法規,養殖動物在出售或者運輸前,需要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而據媒體報道,“竹鼠至今沒有檢疫標准,近期也無法具備完整的檢疫規範,這就意味著它的公共健康風險仍然是存疑的。”
公共衛生政策,是基於科學的,而科學的顯著特征,就是一個認識不斷提高的過程。所以,公共衛生政策隨著時間變化出現變動,也是很正常的。那麼,竹鼠開始不違規,疫情之後如果加以禁止,從很大程度上來說,是合理的,可以接受的。
但是,即便禁養勢在必行,也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出合理補償和轉產方案,避免產生次生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