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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陽鎮政府搞強拆也要“悠著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11-04 17:28:47  


  縣領導躺著也中槍?只因縣領導的父親要種菜,嫌自家地太窄。鎮政府“主動請纓”,替縣領導的家屬“徵地”,而被征方“給臉不要”,堅決不同意。鎮政府就就帶人“強拆”。縣領導卻不知此事,果真如此,豈不躺著也中槍,冤枉好人?

  純屬巧合?事情就是如此巧合,先有縣領導家屬要買鄰居家土地,鄰居不同意,協商未果;接著鎮土管所就“挺身而出”,充當“和事老”,未能如願;最後,鎮政府就趁著“統一行動”,帶人“依法”強拆了。真是一茬接一茬,“輪番轟炸”,難道是好說歹說不聽,非要“逼人動手”?真為這些幹事如此高效、如此積極的同志感到敬佩,也為其中種種巧合表示驚詫。

  如此理直氣壯。事前不遮掩、事後不避諱。承認強拆,承認沒下書面拆遷通知,承認清楚知道當事一方家屬確實是縣領導。但是強拆屬“統一行動”,下了口頭通知,因為建築非法,所以強拆。

  種種假設。假如,當初縣領導家屬和鄰居協商,事情解決了,會有後面的因非法強拆嗎?假如土管所協商成功,會有後面的事嗎?假如不是縣領導的家屬要“種菜”,換作他人,又會怎樣呢?別個合法交易買賣獲得的土地,還有收據,怎麼說非法就非法了,如果確實非法,為啥非要多次協商,又不早說非法,偏偏有人看中了那塊地,才說他非法?

  辦事還得機靈點。如果被強拆方非法在先,那就應該第一時間進行處理,該協商早協商,該認定早認定,認定完了也下個書面的東西,事臨頭了,口說無憑,難以服眾。就是非法建築要強拆,是由誰來執行呢,執行的程序該如此嗎?強拆還能口頭通知了事,強拆法院也不用參與?別個縣領導都不知道,聽你們這麼一說,不是置人於不顧嗎?現在網絡輿論那麼強大,涉及領導的事又這麼敏感,好歹先通聲氣,事情也許不致於如此了,這下叫別人如何解釋得清?執政為民,都是民,民與民之間有“摩擦”,為誰呢?當然要站在客觀公正的角度,公道正派處理鄰里糾紛才是。如果情與法不可兼得,強拆無法避免,也不是不可以強拆,但也要依法行事才是。(時間:11月2日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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