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光是“生命之環”,近些年全國各地一些新建的地標建築,多為公眾所難以接受。其中一個現象就是,很多所謂的地標性建築,以犧牲公共屬性的功能,以逆反大眾審美而呈現出“張揚”個性,“炫目”“獨特”成為唯一追求。從這個角度來看,公眾屢次調侃嘲諷那些地標建築,除去對本就難以統一的設計藝術的探討之外,更多的是對地標建築缺失公共屬性的一種不滿。原本城市的地標是什麼,應取決於生活在城市裡的人們的印象與評價,但現實是地標建築的設計過程很少征集市民的意見,等到建成之後人們不得不在嘲諷中接受。
一座地標建築的最終認可,可能需要時間來進行定論。可無論如何,歷經傳統美學與現代美學磨合之後被認可的建築,不是鋼筋混凝土和玻璃的一種簡單組合,而是需要與整個城市格局相搭配,需要與城市文化相契合,更需要這座城市裡人們的認同。至少,投入過億的公共產品,不該只具有觀賞功能。(時間:11月15日 來源:燕趙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