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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拆遷戶和政府都不能靠特殊“手段”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16 07:36:21


2014年8月11日,已是一片廢墟的張紅偉家。
  河南省新鄭市龍湖鎮居民住房深夜遭強拆事件出現“戲劇性變化”:被不明身份者將自己和妻子扔進墳地的張紅偉日前稱,自己的行為犯了錯誤,對不起政府。

  事情至此,讓人面面相覷。“本來是政府的不對,咋成了‘對不起政府’”,有人如此唏噓。由此,也自然易引發猜想:如此“認錯”,是否緣自當地政府方面的“威脅”施壓。

  當然,當地官方對此予以否認。那麼,出現如此“變局”的原因到底是什麼?答案或許就在張家已和當地政府就賠償達成的協議中。

  張紅偉透露,協議中的補償標准沒有增加,和被強拆前鎮裡給出的補償一致;當地官方透露,另給予其買地皮補償10多萬元。由於張紅偉有大型機械,鎮政府承諾今後如在工程上有工作會照顧張紅偉。

  張家和地方政府現在能夠迅速談攏賠償,說明彼此都有妥協。這種妥協,顯然與當前被聚焦的輿論環境有關。正如張紅偉所說,“對這一結果滿意”。那一句“對不起政府”,可以看作在為政府公關做代言。畢竟,對陷入輿論洪流的當地政府來說,需要一個哪怕是狹小的出口。也就是說,張家要得到利益,政府要挽救形象,這個結果,是各得其所。

  問題是,這種結果,是否符合公平正義?是否真正實現了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否真正顧及民意感受?

  很顯然,在這場博弈中,雙方依靠的都是特殊“手段”。對主導拆遷的地方政府來說,不依靠法律手段,出現半夜撬門擄人,將拆遷戶衣衫不整控於墓地的行為,就是野蠻執法,就是權力流氓化,就是損害政府公信力。

  但是,弱者不能代表具有天然的正義。更何況,對所有拆遷戶都貼上“弱者”標簽,不符合真實。以張紅偉為例,他未經審批私蓋四層房屋共計420平方米,漫天要價導致相關工程停工20多天,這種行為真是“弱者的正義”嗎?必須有勇氣承認,他現在獲得“地皮補償”,得到“工作照顧”,最後以“對不起政府”進行代言,本質還是因為那些與政府博弈的特殊“手段”,以及擁有與政府進行交易的“籌碼”。

  這種“交易”和“手段”,降低的不僅是權力品格,同樣也是公民的“人格”。更重要的是,當拆遷戶和地方政府都是靠特殊“手段”博弈,就注定會違背法治精神,有悖程序正義,最後真正的輸家,是政府公信力,是公共利益,以及普遍的民意。

  所以,一個拆遷戶先倨後恭,在獲得未經證明具有“正當性”的賠償之後,喊出“對不起政府”,反證當前公共治理扭曲正在催發公民人格危機,這勢必會讓公共治理陷入更多的難題。因此,地方政府不能權力流氓化,拆遷戶也不應人格自賤化,只有依據法律,講求程序正義,維護公共利益,才能真正還原公平正義。(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單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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