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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跨區用鹽被罰”到底荒謬在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0-23 14:11:10


  近日,河南省新鄭市龍湖鎮開餐館的黃先生夫婦因為用了從鄭州帶回的食鹽,被新鄭市鹽業管理局檢查人員認定為“跨區域用鹽”,沒收部分食鹽並處罰款200元。18日下午,新鄭市鹽業局工作人員公開向社會道歉,退還黃先生罰款及收繳的鹽。新鄭市鹽業局鹽政科科長被停職,稽查隊長王勝利被撤職,並被責令作出深刻檢查。

  道歉和停職,雖然能為“跨區用鹽被罰”事件畫上句號,但反思卻遠未停止。

  拿“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鹽”為由處罰“跨區域用鹽”,這是相當荒謬的。如果這種食鹽管理邏輯是成立的,那麼其他大量含鹽食品如醬油、醋,甚至其他一切食品,是否也都應被禁止“跨區域使用”?因為它們同樣關乎“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

  事實上,在食鹽專營的壟斷體制下,鹽業部門之所以熱衷於禁止所謂“跨區域用鹽”,其荒謬之處並不讓人費解。那就是,憑借高度壟斷、獨此一家,並且是“官商一體”的食鹽專營體制。此前媒體有披露,食鹽出廠價為每噸300到500元,而市場上500g一包的食鹽零售價一般在1.5元左右,相當於每噸3000元。這意味著,從出廠價到銷售價,食鹽的價格飈漲了6到10倍。在這種食鹽壟斷體制下,個別地方鹽業管理部門為了捍衛自身既得利益,確保自己“地盤”上的食鹽暴利不流失,不惜通過地方立法來制定地方性的鹽業管理條例,竭力禁止“跨區域用鹽”,使壟斷經營合法化。

  “為了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鹽”、給食鹽加碘,當然非常重要。但是,給食鹽加碘與實行食鹽專營體制沒有必然的對應關系,這誠如此前相關專家指出的,“食鹽加碘不等於食鹽專營”。據統計,“世界上碘鹽覆蓋率超過90%的國家有30多個,其中,只有中國等少數國家或地區實行專營專賣體制”。長期以來,在“加碘”的名義下,鹽業管理部門不僅依仗壟斷專營體制攫取了巨額的食鹽暴利(食鹽加碘成本只有20元~25元/噸),而且一刀切地進行“食鹽加碘”,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一些並不缺碘地區、無須補碘人群也被長期強制補碘,反而導致許多居民碘過量,催生巨大健康風險。

  在這種背景下,鹽業管理部門依然打著“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鹽”的幌子,掩飾不合理的食鹽專營體制,禁止“跨區域用鹽”,並以此竭力維護其壟斷暴利,不僅明顯侵犯消費者權利,也涉嫌侮辱公衆智商。政企不分、高度壟斷的鹽業管理體制,嚴重背離了市場化改革方向,加快改革勢在必行。據報道,在經歷六次“無疾而終”之後,鹽業體制改革第七版方案正在制定,有望於今年出台,並拿出了推進改革的時間表。對此,我們不妨拭目以待。(來源:濟南日報 作者: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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