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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環衛工正在撕張貼在臨街墻上的通告 |
一邊是政府部門在街頭張貼的征遷通告,一邊是環衛工人在忙於清理——這一幕,出現在河南省鄭州市農業路沿綫。征遷部門說,這是他們的工作職責;環衛部門說,亂張貼屬違規,環衛工人是在嚴格履行環衛考核制度。
按平常想法,環衛工“膽兒”太大了,敢撕政府通告,撕了通告後影響正常征遷工作誰負責?可是作為環衛工卻不能不撕,因為考核制度規定,有亂張貼的就要被扣錢,對於收入不多的他們來說,唯恐撕之不快。
撕,還是不該撕?出現兩難,帶出一個不小的問題。
固然,政府部門的告示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亂貼亂畫”。他們之所以找個地方隨手一貼,也是多年沿襲而致,並沒有覺得有啥不妥。然而從遵從法規的角度講,涉嫌亂貼亂畫,環衛工照章行事,沒什麼錯。
工作職責的履行,必須以法律法規為准繩,而非單以“是否影響部門工作”為歸依。我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尊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務。”上述政府部門街頭張貼的征遷通告顯然未經批准,即便重要,理也該撕。(來源:今晚報 作者:李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