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三審稿提出,劇毒、高毒農藥不得用於蔬菜、水果、茶葉和中草藥材。
曾幾何時,一些種植戶為了片面追求利潤,置大衆的食品安全於不顧,在蔬菜瓜果生長過程中恣意添加劇毒、高毒農藥以滅蟲殺菌。最後病蟲害是抑制了,可農藥殘留卻積蓄下來,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了潛在的隱憂。前段時間媒體報道的“毒西瓜”事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濫用高毒農藥“涕滅威”。
如今,通過立法給禁用劇毒農藥明確了規矩,這對於種植戶來說,既是政策上的引導,又是食品安全上的交底。厘清了普通農藥和劇毒、高毒農藥使用的界限,明了了違規和濫用劇毒、高毒農藥可能帶來的危害後,人們就會在知法守法的基礎上守住道德底綫。隨著更多安全環保、綠色生態的食品源源不斷湧向百姓餐桌,一個生態文明的社會必然越來越近。(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劉小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