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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別讓“探親假”名存實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24 11:39:33


  對於父母在外地的職工,國務院曾出台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長可達45天。然而媒體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這個1981年出台的規定“名存實亡”,很多人“聽都沒聽過”。

  “聽都沒聽過”,自然也就談不上享受這一假期福利了。但是另一方面,誰都無法否認,對於現在的諸多勞動者來說,比任何一個時候都更需要“探親假”。這是因為,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遠離父母的年輕人越來越多。即便按照法律規定的“常回家看看”,也同樣需要“探親假”予以時間上的保障。

  不過,些專家卻認為“探親假”誕生於計劃經濟時代,而現在已經是市場經濟,有了帶薪休年假制度,再推行“探親假”,可能會超過企業的承受能力。

  看來,“探親假”要想符合民意,就必須在兩方面做出完善性規定:一則,以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方式,把原來只適用於國有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員工的探親假待遇,擴大至所有企業。二則,再好的休假制度,關鍵還是在落實。同時要考慮用人單位的利益,制定靈活變通的休假制度,比如能否把某位職工十幾天的假期拆分為幾個時間段來休,以減少對用人單位的影響?比如能否在企業生產淡季安排職工休假?(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苑廣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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