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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執法中的警察無權下跪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9-01 15:31:03


  河北邯鄲市有民警執勤時發現司機涉嫌酒駕,酒精測試時,司機的母親跪在路中間為兒子求情。為避免圍觀群衆誤解,民警也跪下耐心解釋。“警察下跪”一時傳為新聞。

  按照傳統,下跪是極其莊重的大禮。“跪天跪地跪祖先”事涉天道人理,不得不行。再不就是跪皇上和上司,那也是制度性禮儀的要求。實在不行,有求於人時,不得不跪一下,也是有的,那時候可就是拿著尊嚴做交換了。

  警察當街下跪,不但法律上沒有要求,日常生活中也早已廢棄了這種禮儀,那又算怎麼回事?事情其實很簡單,酒駕司機的母親給警察下跪,是試圖以犧牲自己的尊嚴,讓兒子免受法律責罰,而交警給這位母親下跪,是不想讓圍觀民衆誤解,以為警察要挾母子。事情看似簡單,仔細分析,卻有一大堆問題讓人鬧不明白。

  在法治社會,有人違法就得接受處罰,法律可有規定,允許其他人比如父母親代為受過?如果沒有,那母親當街跪下,所為何來?有媒體記者荒唐地稱之為“母親無私的大愛”,如此糊塗之舉,充其量是“溺愛”,怎麼算得上“無私且大愛”,非得等兒子醉駕造成嚴重後果,致使他人或自己生命隕落之時,母親再去跪閻王不成?

  做母親的可以糊塗,交警執法就不允許糊塗。身穿警服,頭戴國徽,警察在公共場合,代表的是國家權威和法律尊嚴,而不是個人,豈能在依法執法之際,隨便給人跪下?這不是作為警察的個人給愛子心切的母親下跪,而是執法的主體在給妨害公務的個人下跪。試問,國家權威何在,法律尊嚴何在?執法中的警察有何權力下跪?

  無論於法於理於情上,警察都不應該下跪,也不允許下跪,但警察不會不知道這個道理,為什麼還要下跪?原因無他,只是怕誤解。誤解什麼?怕被人誤解為“暴力執法”。

  現如今一方面執法不當的情形確實時常見諸報端,警方需要自我約束,社會也應該加強監督;另一方面輿論又無原則、無條件地反對“暴力執法”,似乎只要使用了暴力,執法行為就有了瑕疵。然而,法律本身就是強制性規範,既稱強制又不能使用暴力,豈非自相矛盾?執法不能過度使用暴力是對的,完完全全不能使用暴力,那就更荒誕了。文明執法也好,人性執法也罷,不違背法律本質要求,不突破法治邊界,這是前提。

  然而,恰恰是一些人混淆視聽,造成公衆對執法的暴力因素過於敏感,以至於反對一切強制手段。如此局面一旦形成,如此心態一旦固化,如此行為一旦成為習慣,執法成本將提高到異乎尋常的地步,公共秩序也將難以維持。嚴格來說,下跪的母親應按“妨礙公務”給以處罰,比之其酒駕兒子的處罰更嚴厲,這樣才能表達法律之本意,才能教育母親、警示公衆,才能讓類似場面不至於“蔚然成風”。

  如果再往下挖一層,還可以發現,警察之所以對著老人下跪,還有母子倫理因素在起作用。試想如果只是酒駕司機的朋友下跪,警察多半不會當他一回事,但母親當街下跪,一下子就讓事件的天平向著母親傾斜,所謂“母親無私的大愛”的荒唐之語就是由此而來。這說明,中國社會雖經歷了急劇的現代化,但傳統倫理觀念仍然根深蒂固,只要遇到合適的“氣候條件”,就會回潮。就此而論,中央提出“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不但具有現實意義,還需要解決可能出現的傳統與現代之衝突。但無論如何,警察當街下跪的情形絕對不應該再出現,國家權威和法律尊嚴都經不住這一跪,交警執法,不能糊塗。(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顧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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