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國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收入情況初步測算,下調社保繳費率政策每年可為企業減負1000億元以上,下調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每年可以為企業減負400億元左右,各項措施綜合減負效應在1500億元左右,從而大幅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為企業“減負”和“鬆綁”起到了積極作用,并有利於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和創新發展。
報告稱,假定企業減負部分以50%比例分別轉化為職工增收和企業投資建設,按照以往投資和消費與GDP彈性關系推算,并扣除政策抵消效應,可拉動2016年GDP增長約0.137個百分點。
觀點 社保費率高或與財政無法過多補助有關
中國保險學會常務理事、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原院長郝演蘇教授在接受京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社保總費率偏高,與目前我國財政負擔偏大,無法過多補助社保有關。
一、如何加大降低社保繳費?限制性因素多可能性不大
郝演蘇認為,目前國際上一些國家的福利性社會保障體系,是基於財政的大量投入。
對於企業和個人負擔最大的養老保險繳費,此前人社部已陸續允許一些地區降低養老險費率,但降幅基本只有1%,且只針對企業繳費部分。其他各險種降低的繳費率,大多也是1%甚至更低。
郝演蘇分析,從學術角度講,如報告所言,同步降低企業和職工的社保當期繳費水平,且降幅至少要高於現在的降低幅度,無疑是最為理想的。但他認為,相關主管部門考慮到加大財政補助的難度,以及當前基金承受能力限制等因素,作出加大降低社保繳費的可能性并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