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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曹縣“圍毆法官”,執行難到底為什麼難?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9-21 14:28:21


  日前,網傳山東濰坊壽光市人民法院兩名執行員9月8日到菏澤市曹縣農村商業銀行查封被執行人賬戶,辦理過程中遭遇衝進銀行的30餘人群毆。9月14日,壽光法院對媒體證實上述內容。涉事的曹縣官方9月15日回應,有三名涉案人員被警方行政拘留。一樁因法院執行引發的風波,引來法律界高度關注。

  此次曹縣事端,准確地說遭遇圍毆的是法院執行庭兩位“執行員”。但包括諸多法官自媒體在內將執行員稱為“法官”,是基於審執并不分離的司法現實和稱呼習慣。9月12日,最高法審執分立體制改革試點會議上,也還有科學確定“執行局法官員額”的說法。執行員、審判員還是法官的稱謂區別,并不影響對曹縣事端的基本定性,即一幹人等對法院履行公務的工作人員予以阻撓、甚至人身傷害。當然,涉事的曹縣官方似乎還對另一個詞頗不認同,那就是“圍毆”,官方回應的措辭用了“阻礙”。被“圍毆”的不是法官,甚至“圍毆”本身也不存在,這是曹縣回應中顯現出的“智慧”。

  法院工作人員辦理判決、裁定的執行事務,遭遇被執行對象的阻礙,類似的事件時有發生,這也是所謂“執行難”問題的基本面。2016年3月,最高法還表示要“在兩到三年的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什麼是“執行難”,按照此前最高法執行局局長接受新華社采訪時的說法,是指“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不能得到及時全部執行的情況”,其具體表現則包括被執行人抗拒執行、法院執行不力和“有關人員或部門幹預執行”等幾個方面。曹縣事端所涉及的,起碼有兩個層面,那就是被執行主體的抗拒,以及有關人員或部門的幹預。

  法院執行,尤其是異地執行,會遭遇到種種非難,在曹縣事件中可見一斑。執行人員剛到達執行地,就被被執行單位人員圍堵、阻撓甚至毆打,隨後到達的曹縣警方所為,不是保障法院執行工作繼續推進,反倒堅持要求兩位執行員去某個“指揮部”向縣領導匯報。法院執行人員拒絕見領導,警方就退場而圍毆繼續,警方再入場、圍毆再歇,直至將“外地來的”法院人等帶至所謂“指揮部”才作罷。而媒體報道顯示,在“指揮部”內的某韓姓官員,一度對法院人員出言不遜、口帶威脅。耐人尋味的是,曹縣官方回應中,對所謂“指揮部”橋段避而不談,而事實上,去不去所謂“指揮部”,是事件非常核心的爭議點,甚至曹縣警方與涉嫌圍毆法官的一衆人員口中,都反複提及所謂“指揮部”與縣裡領導。法院執行與見領導、被圍毆之間到底是什麼關系?幾次進退自如的曹縣警方與阻撓法院執行的嫌疑人又為何顯現出某些“配合”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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