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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衝綠燈”被亮“紅燈”一點也不冤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9-23 11:35:11


  9月18日,深圳正式對“衝綠燈”交通違法開始處罰,首日開出105張罰單,對違法的罰款300元,一年內第三次起將罰款500元。“衝綠燈”指的是,機動車在前方路口發生交通阻塞時,雖然遇交通信號綠燈,但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強行進入路口。

  乍一聽來,“衝綠燈”罰則的確顯得苛刻。原本“紅燈停,綠燈行”,忽然綠燈也未必能行了,對於車主長期形成的行車習慣,更是個不小的挑戰。車主們提出的質疑以及對陷入“綠燈罰”的擔心,也未嘗不能理解。不過,假如就此認為“衝綠燈”罰則是交警執法權力的隨意擴張,是執法為罰的又一證據,也未免過於情緒化。

  事實上,“衝綠燈”的認定并非改變“綠燈行”的常識和慣例,而同樣有著嚴格的前提條件。具體而言,唯有綠燈前方道路出現車輛阻塞,此時仍然強行通過綠燈,才算是“衝綠燈”。可以設想,假如前方路口已經擁塞,不具備通過條件,仍然不顧路況“綠燈行”的話,非但不可能順利通過路口,其結果必然是徹底堵塞路口,讓原本有望通行的其他車道車輛也無法通行,從而讓一個堵點放射性傳播導致大範圍的擁堵。而現實中,這類道路狀況在城市交通中其實相當常見,不論十字路口是否具備通行條件,燈一綠便拼命往前擠,寧可自己往前擠一步,不管路口是否會被堵死,更不管是否影響交叉車道其他車輛能否通行,十字路口被“衝綠燈”車輛堵死,導致各方向車輛均無法通過的交通死鎖局面,車主們其實也深受其害。

  筆者曾旅居歐美,對於其開車習慣也深有體會。在上下班交通高峰時段,一些路口與環島,明明綠燈亮起卻仍然停車等待,一開始我還有些狐疑為什麼這些車主視綠燈而不見,後來才知道,雖然綠燈了,但前方路口并不具備通行條件,還會堵住交叉路口車輛的通行,停車等候并不會耽誤自己,但卻留出了路口,避免了路口鎖死,提升了道路通行效率,整體交通不會因為單點擁堵而癱瘓。細思一下,這原本應當是個常識。

  相形之下,國內的行車習慣的確還缺乏這些常識,無論是見縫插針,頻繁變更行車道,還是不顧路況“衝綠燈”,非但不會獲得更高的通行率,反而使交通路況陷入種種困境。

  從這個意義上說,綠燈是否可以通過,視路口及前方道路路況而定,顯然要更加合理。這個時候,“衝綠燈”罰則,顯然不無必要。只有當行車文明與常識,真正成為車主們的習慣,“衝綠燈”被亮紅燈,才是多餘和不必要的。(來源:商丘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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