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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警察開槍權邊界需要公衆討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10 15:36:32


  頒行於21年前的《人民警察法》正在“大修”,由於涉及警察權的擴張或限制,公共輿論給予了很高的關注度。關於權力與權利的平衡,是輿論場上討論最激烈的焦點。

  “大修”的消息出自公安部官網,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稿)已在該網站全文公開,并向社會征求意見。修訂草案稿從原有的52條增加至109條,增幅超一倍,謂之“大修”,毫不誇張。

  《人民警察法》是在1995年2月28日,由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2次會議通過的。21年過去,中國的法治生態和社會環境都發生了巨大變化,警察權有必要因時而變。但是,擴張要有擴張的邏輯,限制要有限制的理由。立法的天平最終停擺在權力與權利之間的何種位置,有賴於利益各方的充分表達、充分論證與充分博弈。

  無論哪部法律的“大修”,首先亟須的,都應有一個中立的、不偏不倚的博弈平台。

  涉及警察權範圍的《人民警察法》“大修”,理當歡迎公安部門的深度參與。十八屆四中全會曾提出了“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深入推進法治建設的十六字方針,其中“科學立法”排在首位。要確保立法的科學,公開立法、充分博弈是應有的程序要件。

  此次大修草案中,以對警察使用武器進行嚴格規範為例,授權警察以“該出手時就出手”制度支持是必要的。警察權是一種國家強制權,使用武器是強制力的重要內容。但武器使用在警務實踐中又日益呈現出它的複雜性,一些警察濫用武器的個案經由互聯網的傳播,加劇了公衆對警察開槍權的擔憂。規範警察使用武器,對警察來說,既是支持,又是約束,保障警察合法使用武器,防止警察違法濫用武器。

  中國是個成文法國家,要通過一部法律關照到差異懸殊的不同地區的情況,在表述上頗有困難。過往,“宜粗不宜細”的立法原則大行其道,其目的就是要保證通過釋法,可以留有“靈活性”處理的空間。但在一個自媒體時代,警察執法完全處在聚光燈下,“靈活性”常常帶來爭議。一綫警察和社會公衆一樣,盼望法律能够具體而明確。可操作性強,也成為衡量立法是否科學的最重要指標之一。草案新增了對人民警察可使用武器的情形,以及限制使用武器的規定,這是一大進步。但具體的範圍,還需要公衆的深度參與,以確保找到最佳的“度”。

  警察被稱為“看得見的政府”,在所有的公共權力中,警察權與公民生活最息息相關,也最容易引發警惕和不信任。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是規範警察權并防止警察權濫用的重要一步。當然,這只是一個開始,立法機關主導的草案意見征求將更為重要。(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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