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殿學說,公訴人認為,根據當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收購玉米需要糧食收購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王力軍沒有這些證照,違反了行政法規,具備行政違法性。
針對公訴人的意見,王殿學和另一位辯護律師張雪峰辯護道,王力軍的情況很特殊,中央文件鼓勵放開糧食市場,鼓勵不同的主體進入糧食流通領域,而且有很多像王力軍這樣的人在收購糧食,國家實際上是采取一種默認的態度。
王殿學說,他們還辯護道:“2016年《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作了部分修改,根據修改後的行政法規,王力軍的行為都可以認為是合法的。王力軍的行為發生在行政法規變更的前夕,根據從舊兼從輕的原則,現在應該根據新的行政法規來判斷王力軍的行為,即不具有行政違法性。”
在法庭上,王力軍如實供述了自己的收購行為,并堅稱收購玉米的行為不僅能養家糊口,還能幫助不少農民,因為村裡很多年輕人外出打工,剩下的都是老人,行動不便,上門收購也給農民提供了方便。
王殿學透露,王力軍在法庭上還表示,若宣判無罪,他還會收購販賣玉米。
庭審結束後,王力軍在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說,為了准備開庭,他在庭審前兩三天,還用半個小時寫了一份陳述詞。
“我懇請法院能改判我無罪,讓我輕輕鬆鬆做一個守法農民,讓我閑置在家兩年多的脫粒機以及農用車再響起來,為我們家庭和周邊的糧農忙碌起來。”王力軍在陳述詞中寫道。(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邢丙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