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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糧食市場化改革應與法制建設同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16 18:22:33


 
  在各方為“2004年國務院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版本是否符合現行市場實際,是否存在‘濃厚的舊體制色彩’”爭議不休之時,我國糧食流通領域法律法規悄然發生的變化給出答案。2016年11月,國家糧食局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了最新《糧食收購資格審核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農民、糧食經紀人、農貿市場糧食交易者等從事糧食收購活動,無需辦理糧食收購資格。這也意味著彼時讓王力軍蒙受罪名的相關規定已經被廢止,無證無照收購糧食已經不再違法。這一改變,在保證糧油收購管理平滑運行上發揮了重要作用。

法制建設護航市場化改革

  “三農”問題無小事,新型市場主體的出現有一定的合理性。隨著糧食市場化改革逐步深入,市場主導資源配置,糧食收購市場已經在相當程度上放開。近年來,全國不少地方,尤其是農業相對發達的省份,存在著大量糧食經紀人無證從事糧食收購現象。這種在種植戶和糧庫之間進行的購銷活動,雖具有一定行政違法性,但不符合“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罪實質要件,反而客觀上起到促進作用,減輕了糧農賣糧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市場活力。尤其是在農村空心化老齡化、農戶兼業化的現實中,像王力軍這樣的農產品經紀人,也符合政府所鼓勵的為農業生產提供社會化服務的範疇。

  深層次分析,在案件與爭議背後,暴露出當市場先行一步,行政審批制度與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尚未及時作出調整,二者出現了一定程度的脫節。事實上,不單單要重視糧食流通領域的基層法治建設,這樣的脫節或滯後情況也往往存在於各行各業,成為糧食市場化、農業現代化的絆腳石。

  與此同時,我們也應看到,隨著簡政放權的深入推進,一大批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行政許可和審批制度已逐步得到調整,越來越多不合時宜的行政許可事項已成為歷史。未來的重點是及時清理那些與簡政放權不符、與現實發展不相匹配的法律法規,建構起整個國家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長效機制,進一步激發出市場的活力。

  截至目前,此案件的巨大爭議和法律適用上的瑕疵,讓最高法院認定,原審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雖然王力軍違反了國家糧食流通管理有關規定,但其行為尚不具備與刑法二百二十五條規定的非法經營行為相當的社會危害性和刑事處罰必要性,最終決定再審。再審的結果將會如何尚不得而知,但在本人沒有申訴的情況下,最高法院能够及時監督,糾正下級法院的錯誤裁判并要求再審,通過個案促進相關法制法規的修訂,已然是可喜進步。

  當前,我國糧食市場化改革已進入深水區,如果相關法規章程不能及時修改跟進,將無法在更大範圍、更大程度上為改革前行保駕護航。只有充分尊重市場規律,給市場主體展示自身活力的充分空間,理順利益各方縱橫交錯的複雜關系,鑄就一個敢於試錯、勇於糾錯、善於容錯的大環境,市場化改革和簡政放權才能在更大層面真正落到實處,更多群體的利益才能真正得以保障。(來源:中華合作時報 作者:白京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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