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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共享單車火了 但數億元押金還缺乏安全保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24 12:14:53


 
  有分析指出,卡拉單車投資人能够隨意劃走用戶押金暴露了共享單車押金使用缺乏監管,暗藏風險。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此前撰文指出,由於是“一個人對應一份押金”,摩拜單車或ofo等各類名為“共享”實為“租賃”的單車廠商或平台,通過押金規則可以形成一個巨大的“資金池”。當“資金池”達到一定規模後,即使平台不跑路,它也能給平台帶來巨大的收益。按照人頭而非車輛收取的“押金”,具有了一定“滑向”非法集資的可能或風險。不同於傳統非法集資的承諾是“投資回報”,它們則是暗示承諾可“持續服務”或“便捷服務”。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互聯網金融創新研究院副院長鄧建鵬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社會上是有通過押金形式非法集資的,但要具體個案具體分析。共享單車平台的押金可以參考預收資金的管理方式,將一定比例資金交由銀行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2012年9月21日商務部公布的《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發卡企業應確定一個商業銀行賬戶作為資金存管賬戶,并與存管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資金存管協議應規定存管銀行對發卡企業資金存管的比例進行監督,對超額調用存管資金的指令予以拒絕,并按照備案機關要求提供發卡企業資金存繳情況。同時,預收資金只能用於發卡企業主營業務,不得用於不動產、股權、證券等投資及借貸。

  實際上,已經有地方政府對共享單車的押金問題作出了相關規定。深圳市《關於鼓勵規範互聯網自行車的若幹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出,收取押金的,須設立押金專用賬戶,接受第三方監管,保證專款專用。

  “這個第三方監管肯定是銀行了,有點類似於P2P。”鄧建鵬說道,“押金一定要保證專款專用,絕對不能挪作他用,也不能够被用於投資、借貸等用途。此外,共享單車平台至少要在這個方面有詳細的信息披露,取信於公衆。”

  易觀互聯網交通出行研究中心分析師王晨曦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押金都是由單車運營方管理,交給第三方監管會讓用戶更加放心,“如果能够定期公布這筆錢的流向會更好。”(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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