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保監會頂格處罰前海人壽 姚振華十年禁入保險業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08 14:45:10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的信息顯示,前海人壽在就2015年11月增資活動提交的相關報告中,作出股東增資資金性質為自有資金等陳述。經查,相關增資資金情況與報告陳述不符。

  而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的行為則體現在五個方面,包括權益類投資比例超過總資產30%後投資非藍籌股票、辦理T+0結構性存款業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資質不符合監管要求、未按規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資質情況、部分項目公司借款未提供擔保。

  例如,在權益類投資比例超過總資產30%後投資非藍籌股票上,2015年和2016年,前海人壽在權益類資產投資比例超過總資產30%後,投資了多只非藍籌股。

  再如,在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資質、未按規定披露基金管理人資質情況上,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壽以間接投資股權方式,認購深圳某產業基金企業(有限合夥)等多只基金份額,上述基金的管理人在注册資本、管理資產等方面,未達到保監會對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資質要求;2015年至2016年,前海人壽向保監會提交的相關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基金項目材料報告,未按規定披露基金管理人的資質情況。

依法依規頂格處罰

  鑒於上述情況,保監會對前海人壽采取了頂格處罰的措施。其中,前海人壽向保監會編制提供虛假資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八十六條。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條,對前海人壽罰款50萬元;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百七十七條,給予姚振華撤銷任職資格并禁止進入保險業10年的處罰。

  而關於前海人壽違規運用保險資金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及《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根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四條,對前海人壽罰款30萬元;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時任副總經理兼財務負責人李明,時任資產管理中心總監游海,時任資產管理中心風險管理部總經理程靖剛,時任資產管理中心副總監孫磊進行了處罰。

  事實上,“嚴”字當頭已經成為保監會監管主基調。2月22日,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對個別渾水摸魚、火中取栗且不收斂、不收手的機構,依法依規采取頂格處罰,堅決采取停止新業務、處罰高管人員直至吊銷牌照等監管措施,絕不能把保險辦成富豪俱樂部,更不容許保險被金融大鰐所借道和藏身。”

  他進一步表示:“保險市場就必須遵守保險監管的規矩,就必須承擔保險業對社會、對實體經濟、對人民群衆的社會責任,容不得挑戰監管的底綫、破壞行業的形象、損害群衆的利益,否則我們就要堅決把它驅逐出保險業。”(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致鴻)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