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草案還規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
李建國表示,這給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後提供了尋求法律救濟的機會,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問題四:胎兒能繼承遺產嗎?
中國裁判文書網刊登了這樣一起案例:女兒尚在娘胎中,父親因工傷不幸去世。家人獲得工傷保險金後,卻并未給女兒留存。幾年後,女兒一紙訴狀將母親等人告上法庭。
根據我國現行民法通則規定,民事權利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意味著胎兒只有在出生後才有民事權利。不過,現行繼承法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出生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法定繼承辦理。
胎兒的利益究竟如何界定和保護?民法總則草案給出了明確答案: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出生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全國政協委員侯欣一認為,承認胎兒的民事權利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特征,將對胎兒民事權益保護起到實實在在的作用。
問題五:“熊孩子”亂買東西算不算數?
日前,一則“孩子偷用母親手機打賞網紅25萬”的新聞引發熱議。事實上,隨著現代生活和教育水平的提高,兒童的生理和心智發育水平較以往有了新的變化。偷拿手機“發紅包”“買裝備”之類的事情越來越多,也讓人們開始重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年齡標准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