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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柔性執法,有範兒也有效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16 12:04:32


 
爭議中的“花式治違章”

  說起來,能和鄭州“微信繳作業發朋友圈”有一拼的,就屬深圳交警的“罰看遠光燈”了。

  據報道,2016年11月1日晚,深圳交警支隊開展“嚴查遠光燈”行動,在執法中,深圳交警對多位在明亮的城市路面開遠光燈的司機進行了處罰。

  與以往開遠光燈會被罰款、扣分稍有不同的是,被查到的車輛中開遠光的司機會被請到一把寫有“遠光燈體驗專用椅”字樣的椅子上,交警跟司機一起看汽車的遠光燈。在看的過程中,交警會問司機一些關於遠光燈的問題,邊看邊對司機進行教育。

  比如,在視頻中,一輛大巴車因違法使用遠光燈被執法交警攔下。隨後,執法交警搬了一個凳子讓司機坐在車輛前,體驗了幾十秒鐘遠光燈的危害。“你看,是不是感覺特別耀眼?”司機連稱“是”。隨後交警便詳細耐心地向其講解燈光的使用方法和路段。

  深圳交警這種“體驗式執法”獲得了很多贊揚,認為是一種很生動的執法形式。不過坊間傳聞的司機亂開遠光燈將被“強制看遠光燈1分鐘”也引起了不少爭議,有人認為交警的執法活動應該以明確的法律授權為前提和基礎,交警不能隨意設定處罰種類,對此,深圳交警回應稱司機看遠光燈屬自願行為,時間也沒有強制為1分鐘。

  另一飽受爭議的“執法創新”是三亞推出的“一人闖紅燈,全家學交規”模式。

  去年8月份,為震懾電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三亞交警發現、鎖定闖紅燈違法行為人,會跟蹤到家到單位,組織其全家人、單位同事集中學習交通安全相關知識,讓違法者意識到行為的錯誤性。據悉,此舉效果明顯。但也有意見認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此舉超越了法律對交警的執法授權,是越權行為,不應該提倡。(來源:山東商報 記者:肖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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