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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違法者扣留執法者 底氣何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19 15:49:29


 
●建議 補齊法律短板

  非常嚴肅的執法活動卻遭遇“閉門羹”或“軟拘禁”的非常尷尬,連門都進不去,或進去了出不來,談何搜集證據嚴格執法,談何維護群衆合法權益。當前的執法活動屢屢遭遇被扣留或關門抵抗極不正常,亟須引起反思并盡快補足法律短板,避免負面示範,破解執法困境。

  執法活動具有強制性不僅是法律常識,也是社會常識,是執法行為所天然具備的不容置疑的權力。哪怕執法對象認為執法有瑕疵或侵犯其合法權益,也應通過投訴、舉報、訴訟等正常渠道維護權益,而非扣留執法人員。執法對象的配合固然可以提升執法效率及質量,但對阻撓執法的行為必須嚴懲方能讓抗拒執法者得不償失,形成威懾效應。

  遺憾的是,法律對執法活動的強制措施未予細化,以致執法活動遭遇軟抵抗時無所適從,除了磨嘴皮子的“思想工作”或溝通協調外別無他法。扣留執法者顯然屬於妨害公務,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此類行為最高可處10日拘留,可并處500元罰款。而妨害公務罪需以暴力、威脅方法為前提,將扣留執法者的軟暴力排除在外。

  這樣的懲戒明顯偏輕,缺乏科學性和邏輯性,不足以震懾違法行為。甚至會誘發關門抗法,扣留執法者等軟暴力,進一步惡化執法環境。如當某個違法行為的後果比扣留執法者更嚴重的話,“理性”的違法者會選擇扣留執法者,以便有充分時間損毀證據,避免受到更嚴厲處罰。而其他人發現抗拒執法有利可圖,配合執法損失更大的話,無疑也會選擇抗拒執法,進而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違法行為必須追究,執法活動必須被尊重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亟須完善法律,補足短板,讓強制執法措施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并嚴懲軟暴力,對抗拒執法和執法者擬查處的違法行為“數罪并罰”,讓抗拒執法者損失慘重,徹底打消違法者扣留執法者的囂張氣焰。 史洪舉

  (來源:北京晨報 漫畫:王成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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