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表示,發審委制度是發行審核中的專家決策機制。每屆發審委成立時,均按委員所屬專業劃分為若幹審核小組,按工作量安排各小組依次參加初審會和發審會。各組中委員個人存在需回避事項的,按程序安排其他委員替補。
證監會內部人士表示,由於證監會編制有限,人力不足,發審工作繁瑣繁重,來自滬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的人員,通過常年的借調機制,分別成為主板審核和創業板審核的主力軍。其次,發審委員還有不少來自財政部、發改委、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機構人員。
馮小樹正是一位來自深交所的工作人員,兼職擔任證監會第七屆、第八屆發審委員。在此期間,其在深交所的職務為深交所發行審核部副總監。證監會官網資料顯示,馮小樹於2005年3月至2007年3月出席發審委24次工作會議,共參與審核33家企業。
“就像一位大學生寫完畢業論文進行畢業答辯,需要面對多位答辯委員會老師。”上述人士稱,發審委員扮演的角色類似“答辯老師”,“如果能事先搞定答辯老師,肯定是好事兒,畢業論文通過就可以畢業了。”
一位知情人士向新京報記者透露,馮小樹被查出源於舉報。在2015年底中紀委在深交所巡視期間,有人舉報了馮小樹。馮小樹2007年卸任發審委員之後,曾利用這層關系收受賄賂,但由於種種原因并未幫行賄人疏通關系。事後,被人舉報。
行賄方式包括現金、送幹股等
上市公司如何行賄掌握著IPO“生殺大權”的發審委員?昨日,一了解“送禮”內情的知情人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據他了解,擬上市企業對發審委員的行賄方式主要為:現金、送幹股等多種方式,其中,現金是最為發審委員接受的方式,因為相對而言最為安全、無跡可查。與之相比,利用親屬賬戶入手擬上市公司原始股的方式則顯得“飛蛾撲火”。因為證監會對官員及親屬炒股管得相對較為嚴格,風險極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