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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讓留守兒童有人監管,是兜底性的公共責任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7-25 22:54:54


  留守兒童的境況,一直牽動人心。調查顯示,一半以上的農村完全留守兒童(父母都外出)與父母一年見面少於2次。而由此所引發的,則是“成績明顯退步”“在校被人欺負”等一系列問題。當然了,除了這種種衍生性風險,更直接的隱患還在於,尚有大量兒童處於不確定或無人監護的狀態,他們可說是最亟待關注的一群人。

  為此,民政部強調“無監護兒童父母外出務工可責令返回”。這一舉措,獲得了輿論的一片點贊力挺之聲。其實早在去年,國務院就印發通知,要求“不得讓不滿16歲兒童無監護獨居”。就常理而言,責令父母返回,顯然是結束兒童無監護狀態最有效的辦法;而在此之外,民政部也允許父母“確定受委托監護人”——在外出務工仍是很多人剛需的當下,這可說是一種無奈的變通了。

  責令無監護兒童的父母返回,實際是采取最直接的手段、化解最緊迫的風險。當然了,要真正推動這一政策落地,還需要許多前置性的工作要做。比如說,摸底排查、登記造册,并建立“一對一”的專人跟進機制等等……無人監護留守兒童雖然整體數量較多,但分解到每個村莊,往往也就涉及到幾戶人家。這就提示相關部門能够真正厘清價值排序,并拿出最大的誠意與精力,來優先解決這一問題。

  事實上,對於無監護兒童問題的治理,恰恰是“留守兒童”一系列複雜問題中,解決思路最清晰、責任分攤最明確的。在這一大背景下,各地實在沒有任何理由借故推脫、敷衍塞責。無論是召回外出父母落實家庭監護,還是在個別情境下由公共部門指定監護,最重要的就是行動起來,切實維護留守兒童最基本的權益。

  讓留守兒童都處於有人監護的局面,并不是多高的要求,甚至只能說是捍衛了法定的底綫權利而已。在此基礎上,我們所要實現的更高階的目標,顯然是讓所有留守兒童都能擺脫所謂“弱監護”的狀態,推動其接受更為全面的看護、更為完善的撫養,以及更為充分的教育。從沒人管到有人管,從有人管到管到位,關懷“留守兒童”,還有很多事情有待去做。(來源:華西都市報 作者:蔣璟璟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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