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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求職者之死,網絡招聘平台是否應擔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8-07 23:26:18


 
  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對此,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表示,網絡招聘平台應該對招聘單位進行基本的身份審核,例如要求提供營業執照并核實營業執照的真偽,同時也應該對具體負責在其平台上注册賬號的個人進行身份審核,比如要求提供招聘單位的授權文件,或者要求用企業郵箱進行身份驗證等等。

  趙占領認為,在“李文星事件”中,如果李文星受害確實跟“BOSS直聘”上的招聘信息有關,且該招聘信息虛假,而“BOSS直聘”沒有盡到相應的審核義務,則“BOSS直聘”對於李文星的受騙及被害有較大的過錯,應該對李文星的家人承擔賠償責任。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治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胡鋼也指出,目前大多數網絡招聘平台采取的主要模式是讓求職者免費使用,向招聘企業收取費用,以及通過廣告來營收,因此這類招聘網站也屬於網絡廣告的經營者,不能逃避廣告法要求的廣告審核義務:企業主體身份、招聘內容是否為真。

  “它(網絡招聘平台)可以要求(招聘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的掃描件,一核對就行。這屬於表面審核,可是連這都沒做。”胡鋼指出,來自招聘企業的廣告費、招聘撮合費是許多網絡招聘平台的主要收入來源,這導致它們沒有動力加強對招聘企業的審查。

  “這一事件之所以備受關注,一方面可能因為涉及傳銷,其社會危害性通過個案凸顯出來,另一方面涉及發布招聘信息的網絡平台,究竟應該承擔什麼樣的審核義務,以及如何對於招聘平台的虛假信息進行監管,這是行業性問題。”趙占領說。(來源:中國青年報 記者:張均斌、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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