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刷禮物”換票并不是一般的造假,它完全是一種巧取豪奪,是利用人性弱點所實施的一種“公開敲詐”。刷票團隊、投票網頁制作公司、評選活動主體單位的相關行為,是否涉嫌犯罪,很值得深究。公安及司法機關針對那些通過惡意刷票獲利的行為,絕不能因為法律法規沒有具體的明確規定就放任不管。
歸根結底,針對孩子們的才藝、技能的評選與投票,本來是為了鼓勵孩子上進,當然應該把真實性放在第一位,如此才能起到正面引導孩子成長的作用。所謂“真善美”,第一個字就是“真”,喪失了真實性,這種評選只會成為戕害社會與人心的毒藥,成為心懷惡意者不法牟利的工具。(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朱達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