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家長認為,學校對學生故意隱瞞了病情。他解釋說:“之前我們一點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8月18日班主任突然在微信群通知,讓家長帶著孩子去縣人民醫院做檢查。結果一查,我的孩子就檢查出了這個病。”
此外,該家長還表示,經過多次協商,學校同意把暑假補課費退回,這學期的學費也不再繳納。因病情沒有考上大學的學生,明年可繼續在該校免費上學。不過,目前還是口頭答應,并沒有簽訂正式協議。
針對各類賠償事宜,家長稱,目前只有在桃江縣內醫院的治療費用可報銷,如果選擇去縣外的醫院治療,學校則難以支付。據了解,有病情嚴重的家長已在治療上花費近10萬元。
新京報獲得一份桃江縣人民政府於10月31日的《桃江縣第四中學患肺結核學生家長訴求現場答複會議紀要》,這份會議紀要稱,縣衛計局將聘請省市內專家組成專家組,按“一人一案”原則全面會診,經確診治療後,達到複學條件的,開出複學證明,及時安排複學;所有患結核病學生的門診治療費用憑醫院正規發票全額納入報銷範圍;住院費用按保內費全額予以報銷,醫保報銷後剩餘部分的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由縣政府統一解決。
同時,患病服藥6個月的,予以救助資金3000元,患病服藥9個月的,予以救助資金5000元,病情嚴重的,專題研究處理。
11月16日,桃江縣教育局政務服務股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表示,大部分學生已回學校上課。
這名工作人員稱,對於複課的學生,由省級專家開出複學證明,同意他們回去上課。教育局和學校則幫學生治好病,幫他們補上功課,做好心理疏導,學生的治療費用全由縣政府埋單。
五問湖南肺結核事件
一 為何“確診”人數數據不一?
記者發現,桃江四中學生自行搜集“確診”人數與17日湖南衛計委通報的確診人數并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