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夜,杭州警方在一處待拆遷房屋中發現一名凍得瑟瑟發抖的小夥子,在對其救助過程中發現,他兩年內被全國各地的救助站救助過234次。他表示,自己想游遍全國,每到一個地方,沒錢了就以“驢友”的名義乞討,討不到錢就住橋洞、廢棄工地,連飯都吃不起了,就去救助站。救助站幫他買好回老家或上級城市的車票後,他常在中途下車,已到過60多個城市。
點評:從極端情況來看,即便明知是“碰瓷式求助”,基於人道主義,也應該給予救助,但這樣的確浪費了大量公共資源,鼓勵了某些投機鑽營、不勞而獲的行為。問題的複雜之處在於,救助流浪人員是義務所在,但如何辨別無家可歸者與碰瓷者,卻存在現實上的困難。救助者黑名單制度或許是一個選擇,也可在技術上做出一些嘗試:一方面可對救助對象做出明確界定,盡可能篩選出“碰瓷”者;另一方面在救助方式上可以區別對待,有勞動能力的與失去勞動能力的,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來源:金羊網 作者:斯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