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慈善基金收管理費標准問題,原國家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現北京師範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認為,收取10%管理費不是高了,而是低了,應該向國外的20%看齊。標准的高低值得商榷,也需要辯證地看待,但若不提高慈善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強化自身的透明性,并由此贏得社會的信任與信賴,收與不收都很難讓人放心和滿意。質疑公益機構籌款收管理費是一種誤解,但同時更是一種期待。質疑本身是一種不成熟的表現,但如何通過慈善機構的成熟和行業的健康發展,以此帶動和促進公衆的理性與社會的成熟,才是當下最亟待面對和解決的問題。
相較國外,國內慈善事業還相當青澀。機構要運轉,基金要增值,讓公益與市場有機結合,而不是割裂看待,用更理性而科學的眼光去看待,而不是純道德和理想化的要求,用健康的環境去構建成熟的公益事業和慈善體系,是行業改革的目標,也是社會進步的要求。(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堂吉偉德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