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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吐槽”被跨省抓捕損害聲譽罪定性需謹慎
http://www.CRNTT.com   2018-04-18 16:33:43


  鴻茅藥酒的“勁頭”果然十足!廣東醫生譚某在網上發了篇《中國神酒“鴻毛藥酒”,來自天堂的毒藥》,遭到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涼城縣警方的跨省抓捕。譚某涉嫌的罪名為損害商品聲譽罪,支持這項罪名的主要理由是,鴻茅藥酒公司報警稱,譚某的帖子給公司造成140餘萬的損失,嚴重損害鴻茅藥酒的商品聲譽。

  不過,從相關報道看,這次抓捕背後,有些事情值得推敲。

  一是造成的“損失”究竟有多大。據相關詢問筆錄,受這篇帖子影響,有兩家醫藥公司、7名市民要求退貨。澎湃新聞的記者逐一進行核實,兩家公司中,一家表示確因該文章向鴻茅藥酒公司退貨,但目前該公司仍在銷售鴻茅藥酒,業務正常;另一家的財務人員表示,并未向鴻茅藥酒退過貨。7名市民,3位表示退掉了藥酒,另外4人電話或無人接聽、或已停機、或接通後掛斷。

  二是“罪名”的定性是否合適。若構成損害商品聲譽罪,要件是造成“重大損失”。據媒體報道,譚某網帖中關於醫學描述的部分可以在權威雜志或網站上查詢,關於鴻茅國藥公司的描述部分轉自公開報道,有可能并非譚某“捏造”。另據報道,譚某網帖傳播範圍非常有限。所以,譚某的網帖與鴻茅國藥的損失之間是否存在直接因果關系需要足够的證據。

  最後是抓人的“程序”是否存在問題。即便譚某發帖造成損失,是否也應由鴻茅藥酒提起民事訴訟,而非警方直接進入刑事程序、跨省抓人?另據報道,對於家屬關於逮捕當時未能提供有效文件的質疑,警方表示更多的細節無法透露,需要記者去當地詳談。就本案來看,似乎不存在什麼需要保密的情節,逮捕通知書出示了就是出示了,沒有出示就是沒有出示,公開執法程序,應該不存什麼無法透露的問題。

  澎湃新聞還援引相關資料,據近十年的職能部門的公告文件做出不完全統計,鴻茅藥酒廣告曾被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10省市18次采取暫停銷售的行政強制措施。如此來看,鴻茅藥酒的“問題”不少。違法2630次還正常銷售,一篇2241次閱讀量的帖子就讓企業受不了了,似乎不應該呀?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鴻茅藥酒是甲類非處方藥,不同於一般的酒或保健品,其質量和功效關系千家萬戶。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公衆有質疑和批評的權利。當然,該案中涉及的是評價商品還是損害商譽,還有待司法認定。

  “要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開創依法治國新局面的重要內容。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綫,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所以,這起“跨省抓捕”,需要有說服力的解釋來澄清疑問、明辨是非,這是法治精神之所需。(來源:濟南時報 本報評論員:邵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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