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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十幾年治不好電信“影子服務”
http://www.CRNTT.com   2018-05-14 23:14:27


  被電信運營商莫明其妙地“開通業務”,被稀裡糊塗地扣了錢,可更糟糕的是,涉事電信運營商卻拒不認錯。一位內部人士稱:客服經常給用戶設套,一旦用戶不經意說了“好的”或者類似同意的表述,就會被電話錄音作為開通業務的“憑證”。

  “影子服務”的陷阱,說複雜也不複雜,不過是未征得消費者的同意“打悶包”、搞套路。但一些電信運營商一方獨大,利用信息不對等、主動扣款的支付優勢,在交易上搞了太多的小動作,普通消費者有時想要個明白賬,卻很困難。

  以定制彩鈴、有償短信服務的電信增值服務早在2000年前後,就被媒體不斷曝出亂象叢生。如今將近20年過去,隨著移動通訊時代的到來,傳統電信增值服務早已日薄西山了,甚至電信運營本身的壟斷紅利也在枯竭,但讓人想不到,這種“霸王硬上弓”式的服務陷阱還在繼續。

  “手機報1個月免費體驗”“免費贈送彩鈴3個月”……先以免費體驗為由,誘導消費者開通,然後自動轉為收費,成為收費陷阱。彩鈴服務都快絕跡於江湖了,但是“影子服務”這麼古老的問題,卻還是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其實,除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規之外,早在2012年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已經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電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移動電話或者個人電子郵箱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從這一點說,不請自到的營銷短信、外呼營銷本身就是違法的。更不要說,搞種種“霸王硬上弓”,在未明示合同主要內容的情況下,就忽悠消費者開通業務。

  國家早就明文規定:開通電信業務嚴格執行“二次確認”程序。包括之前媒體曝光的“收到煩人垃圾短信退訂回複T沒用!”的問題,早在前幾年國家工信部也明確相關的規範。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令、部門的規章,都已經做出明確的規定,可為什麼十幾年治不了泛濫的電信“影子服務”問題呢?

  這不該是無解的疑問。掃帚不到,灰塵不會自己跑掉。搞出“影子服務”陷阱,本身就是電信運營商的違規操作。鑒於此,有必要對有關責任方科以重罰,而不是讓消費者“祈求式維權”。無論如何,這個“破窗效應”該結束了。(來源:新京報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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