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病死禽畜的處理,在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意見》中,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優先采用化制、發酵等既能實現無害化處理又能資源化利用的工藝技術,有條件的地方也可利用現有醫療垃圾處理廠等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真正意義上的“無害化”,絕不是隨意填埋了事的。但是,在實踐中,地方監管部門對“無害化”任性解讀,不按照科學方法處理有害肉品,缺少的還是對人民群衆負責的責任意識和擔當能力。
食品安全不絕對,就是絕對的不安全。跟病死禽畜一樣,走私凍肉未經檢驗檢疫,有的可能來自疫區,本身就帶有病原體。有關部門對其實施“無害化處理”,應當參考處理病死禽畜的標准流程,從源頭上杜絕非法凍肉流出,還老百姓一個令人放心的食品安全環境。(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