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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太大?水太深?廣東用電咋如此不經雨淋?
http://www.CRNTT.com   2018-06-15 18:37:24


  可能是“雨太大”的緣故,同一天新聞中,廣東就有好幾處觸電的報道:一對母女公交站觸電死亡,地點是在禪城區汾江中路花園購物廣場正門公交站,時間是6月8日晚19時許;男子過斑馬綫時倒地疑觸電身亡,地點是在廣州白雲區南雲西街靠近機場路路口,時間是8日下午;暴雨水浸街,廣州白雲區一男子觸電昏迷,地點是在機場路南雲西街路口,時間是6月8日17時46分(與上一條疑似同一新聞,雖然一個說身亡,一個說昏迷,但地點基本相同);男子雨中觸電,警方用木棍拉開,地點是位於廣東省肇慶鼎湖區寶源西街附近,時間是6月8日中午時分。

  無一例外,發生觸電的原因都是因為“雨太大”“水太深”,但同一天發生這麼多起觸電事故,就值得深思了。固然水是可以導電的,但如果不是“漏電”,是不會發生危險的;即使“漏電”,如果漏電保護措施做好了,也不會發生危險的。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盡管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積極作為,但畢竟死者不能複生,尤其給死者親屬帶來的傷痛是永久的;畢竟生命重於一切,安全重於泰山。那麼,發生這麼多起觸電事故,問題究竟出在哪兒?究竟是材料劣質“豆腐渣工程”,還是綫路老化,年久失修,還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我們不禁要問,廣東的用電咋如此不經雨淋?

  每當事故發生後,有關部門往往將責任推給“天災”,如,“此次洪水泥沙含量高、衝刷力量大、破壞性特別強,致使某某大橋發生垮塌。”或“風太大”、“雨太急”,或遭遇了“百年一遇”,可是雨、風并不做任何的辯解,而是默默的積極地組織下一輪的來襲。所以我們說,暴雨是來檢驗良心的。

  幾處觸電事故估計有關部門一定忙得不可開交,但筆者認為,事先做好預防比事後積極營救更重要,它不僅可以防禍於未然,最重要的是可以保護人民的生民財產安全不受損失,或者少受損失,可以將“天災”帶來的損失降低到最小,還省卻了事後瞎忙乎。

  客觀原因再怎麼客觀,但畢竟是人命關天的大事,希望有關部門不要太心安理得了,必須認認真真地思考思考,廣東用電為何不經雨淋?(來源:東方網 作者:韓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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