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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申請上海戶籍評分辦法部分截圖。 |
近日,“北大清華本科應屆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可直接落戶上海”的規定引發熱議。上海市教委回應稱,畢業生及其接收單位仍需符合《關於做好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對“基本申報條件”的規定,方可走落戶綠色通道。
上海人才新政引爭議
日前,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定并公布《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提出以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為試點,探索建立對本科階段為國內高水平大學的應屆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可直接落戶的綠色通道政策。2018年符合該政策的申請,受理時間延至2018年12月31日。
該規定一時間使“北大清華”“本科畢業生”成了熱搜詞。有網友表示,北大清華本科生直接落戶成為特權象征;也有聲音指出新政中對“本科”身份的強調將落戶條件限制得更加嚴格,并引發公衆對於本碩博三階段教學水平與學生能力的討論。
上海市教委7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今年,上海市畢業生落戶政策在保持總體穩定的基礎上,新增以北大、清華為試點,探索建立對本科階段為國內高水平大學(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完成學業并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符合基本申報條件即可直接落戶的綠色通道政策。
需滿足基本申報條件
據介紹,基本申報條件是參照年度文件《關於做好2018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工作的通知》規定的畢業生及用人單位獲得申請資格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通知,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想申請上海市戶籍,其所就業的用人單位及其個人均需滿足基本申報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