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箭的RobinHood:遛狗這個規定我個人覺得不太合理,應該規定遛狗不栓繩的一律將狗當做流浪狗處理,收繳并罰款,期間狗糧費由養狗人出,如果不交罰款狗也不要了的話,就將此狗就地處理掉,避免其變成流浪狗對其他人發起攻擊。
@Calvin4U:養狗不養狗都能成為社會矛盾?說白了就是自私心理惹的,我以前也養過狗,還是阿拉斯加,但我一直都知道你自己喜歡不代表所有人都要跟著你遷就,所以電梯裡只要有人我就會等下一趟,有路人要上來摸狗我也會拒絕,如果真咬到了對誰都不好。
@重--播:應該懲罰隨意遺棄動物和遛狗不牽繩的人,從源頭解決問題。大多數人不是討厭狗,而是懼怕流浪狗和沒牽繩的狗。如何合計養寵物都沒有規範,什麼時候有個動物遺棄罪?(來源:濟寧日報 整理:扈宏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