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任何改革不是孤立的單兵突進,都需要相關職能部門的協同。期待各部門在實踐中做好落實,公安部門“減掉”的,不要被其他部門重新強調。
政府是公共服務的提供者,而百姓則是檢驗者。提供什麼樣的公共服務,既取決於政府的改革決心與力度,也取決於民衆的接受與監督。在這個過程中,政府應該主動“刀刃向內”,多一些自警與自省,多一些“用戶思維”,多一些問題意識,則很多事情會更順暢,公共服務的成色也必然會更好。
其實,現實生活中,民衆訴求於政府的,不惟一張“醜醜的身份證照”,責在公共事務的管理者理應積極主動施政,深化各項改革,回應社會關切,不斷提升公共治理的能力,給民衆更多的獲得感。(來源:新京報 作者:斯遠 本文略有删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