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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12歲男孩弑母之後:回不去的學校和村莊
http://www.CRNTT.com   2018-12-14 17:05:57


 
  12月12日15時許,泗湖山鎮政府一名主要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已經將吳林相關問題上報至沅江市政府,經過市政府會議研究,針對吳林的後續處置已商討出一套完整的方案,包括今後學習、生活和他的家庭,都已有安排,但細節不方便透露。“我們更多是站在保護這個小孩的角度,有一些舉措,很多東西需要一步步落實。”

專家說法 涉事男孩家庭邊界感的缺失

  “吳林未到法定年齡,不承擔刑事責任。”北京青少年法律與咨詢中心理事長宗春山表示,按照我國目前現有法律,14歲以上的未成年罪犯,將送入少管所進行管制和教育;16歲以上的未成年罪犯應承擔刑事責任。

  宗春山認為,吳林曾說過“我殺的是我媽媽,不是別人”,一方面是認知不够、不成熟的表現,另一方面也說明他的家庭邊界感是模糊的。而家庭邊界感的缺失,讓吳林誤認為家庭只有血親聯系,傷害家庭成員不需要負責。而這一切都需要對孩子進行全面的測評和了解,才能知道他究竟屬於什麼情況。

  宗春山表示,吳林雖不負刑責,但司法系統需要對他本身以及生活的環境進行系統幹預。首先,如果讓吳林繼續在原來的社區生活,這對他本身也是一個很大的傷害,因為他已經被貼上“殺人犯”的標簽,周邊人不斷提醒他做過的事,認為他是一個無情無義的人,會讓他自己也這樣認為,不斷重複他身上的標簽,可能會使吳林重走犯罪的道路。

  其次,這件事也會對周圍的同學造成恐慌,周圍的人會有一種被害的心理,被害恐懼。相關部門也應該對他們進行幹預。“如果不對他們進行幹預,他們對他(吳林)永遠是敵對和對立。”宗春山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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