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樣的情況,一個本身就有留守兒童問題,悲劇過後已經殘缺不全的家庭是否能應對,是否能承擔起管教的責任,不容樂觀。重回校園後,同學老師以及吳某自己都面臨角色的重大調整,大家是否能應對,學校該怎麼辦?吳某被排斥而孤立時,又該怎麼辦?普通學校是否具備這樣的應對能力?都是問題。從這個角度說,其他家長的擔心并不是毫無道理,這是基於安全和對不專業處置的憂慮,與歧視無關。這也不是想剝奪誰的權利,事實上簡單地交給家庭的處理方式對孩子和社會而言都不是負責任的做法,這對他的成長,對他思想的改造而言都不是什麼好事,反而可能讓他更極端。
這就需要社會力量的補位,比如嚴格的追蹤觀察、心理輔導的介入、社區的監管、志願者的幫助引導等等,這其實是更高的要求,更精細化的管理,也是真正對孩子對社會負責的做法。懲罰與引導都是手段,當懲罰無法落實時,引導就應該承擔起責任來,而這恰恰恰是社會憂慮所在。(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高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