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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濫用成為“被忽視的公共衛生事件”
http://www.CRNTT.com   2019-03-15 20:51:52


 
  畢業於同濟醫科大學的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專家趙文平博士介紹說,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阿聯酋在內的很多國家,很早就把檳榔列為禁止使用和進口的物品之一。在美國,從1976年開始就嚴禁各州之間運輸檳榔果,美國的主要城市,包括波士頓、芝加哥、舊金山、洛杉磯和紐約市,很早就開始實施禁止使用包括檳榔在內的無煙煙草的法律。除了聯邦禁令,加拿大各地區政府也有十分明確的針對檳榔的“禁止令”。2016年,加拿大安利略省把包括檳榔在內的無煙煙草,列為體育賽事、娛樂業、日常生活等各種公共場所禁止使用的物品。在檳榔流行的印度,商業化生產的檳榔果,像香煙一樣,已被要求貼上明顯的警告標簽,比如會放上觸目驚心的患者圖片。

主動作為 專家呼籲像禁煙一樣立法

  但在國內,不僅檳榔的生產、銷售沒有國家標准,連廣告方面都沒有任何限制,一些品牌的檳榔包裝袋上甚至印了“耐嚼不傷口”的廣告詞。還有的品牌甚至承包了知名電視台的綜藝和晚會贊助,主持人會多次口播廣告。

  檳榔是種傳統中藥,曾用於治療許多寄生蟲病。趙文平博士說,煙草、大麻使用之初,是被當地人當作提神醒腦的藥物,從而傳播開來。檳榔的泛濫,與煙草、大麻“殊路同歸”。

  3位公共衛生專家疾呼,不要讓檳榔泛濫成災,成為我國重要的“公共衛生事件”。本著健康中國的建設,政府相關部門應主動作為,像禁煙一樣立法,規範檳榔的生產銷售與廣告宣傳。(來源:武漢晚報 記者:唐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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