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設備配置和急救培訓有必要大力普及。一方面,對公衆進行心肺複蘇知識普及和AED使用培訓,并將之納入大中小學課程體系;另一方面,按比例在公共場所安裝AED。有人大代表曾提議利用5-10年時間,使AED在一綫城市達到100台/10萬人、新一綫城市和二綫城市達到50台/10萬人、三綫城市達到20台/10萬人。
但更關鍵的是要有法律的支持,即在急救中如果出現意外,施救者應免責。對此,已經有民法和各地法規(統稱為“好人法”)在對此逐步完善和保障了,但還需加快步伐,提高普及與落實力度。
心臟驟停時遇到“神仙配置”的醫療團隊畢竟是小概率事件,讓更多公共場合配置AED,讓更多人懂得正確使用且無後顧之憂地進行施救,才更關鍵。(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