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個人求助的真實性由信息發布個人負責
5月5日,現代快報記者致電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信息宣傳處。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個人大病求助屬於個人求助,并不屬於慈善捐助的範疇,目前不屬於該局的監管範圍。她透露,去年10月,水滴籌、愛心籌、輕鬆籌三家個人大病求助互聯網服務平台曾簽署自律公約。公約中倡議,倡導與公募慈善組織對接;加強求助信息前置審核;搭建失信籌款人黑名單等。
記者查詢發現,2017年,民政部曾發布慈善組織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術規範和管理規範兩項行業標准。其中指出,平台應明確告知互聯網公開募捐信息平台用戶及社會公衆:個人求助、網絡互助不屬於慈善募捐,真實性由信息提供方負責。
網友質疑的“網絡賣慘”并非個例。2017年2月,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也曾約談輕鬆籌相關人員,要求輕鬆籌進行整改,對於個人求助信息加強審核甄別及責任追溯。
律師:個人求助存在監管“漏洞”
“目前國家對於慈善募捐有詳細法律規範,但對於個人求助這塊的監管還缺乏規範。”江蘇益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雷漢舢告訴記者。
雷漢舢介紹,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慈善條例》也明確規定,求助人應當對求助信息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虛構事實、誇大困難騙取他人捐贈。他說,發布信息的真實性由個人負責,但平台作為服務方應加強審核把關。
如果個人行為構成詐騙,該追究發布平台什麼責任,目前的法律法規中沒有明確規定。但如果出現平台方與籌款人串通謀取利益的行為,就會構成犯罪。(來源:現代快報 記者:蔡夢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