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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清孫小果“發明專利減刑”,仍有正義價值
http://www.CRNTT.com   2019-05-28 16:15:33


 
  在司法實踐中,正常流程應是服刑犯人獨立研發出某種發明,通過所在監獄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發明專利,取得專利後通過所在監獄向法院提出減刑申請,檢察院、法院審核後確認減刑,這也是為了防止他人代勞,借以助攻減刑。

  從報道情況分析,孫小果的這一發明創造,其實很難歸功於其本人。孫小果因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數罪重罰且被監獄羈押,之前并無任何發明創造相關活動;而從程序上看,媒體報道顯示,這一發明創造也并非孫小果親手“推動”,而是其母親代辦專利申請。如果媒體報道屬實,這番違反程序的獄外操作,削弱了該發明創造的法定效力,不應得到司法認可。也就是說,孫小果因發明創造獲得的“減刑”,應當被法院依法取消。

  時間不能抹去正義的瑕疵。究竟是什麼讓昔日的“昆明惡霸”,逃避法律的嚴厲制裁,化身為現在的涉黑涉惡犯罪團夥頭目,理應有一個令人信服的說法。在媒體輿論的持續關注下,孫小果案已被列入“典型”,相信隨著有關部門介入調查的深入,真相終將大白於天下。而堅守法治、嚴肅執法、堵塞漏洞,司法正義終將呈現其應有的色彩。(來源:新京報 作者:歐陽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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