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到底是什麼讓快遞員下了跪?
http://www.CRNTT.com   2019-06-14 19:58:49


  寄送芒果,被指少了一只,快遞員賠償一箱芒果甚至給客戶下跪道歉也不行?6月10日,山東圓通業務員聶女士被連續投訴,導致公司扣除其2000元工資。當地警方出面為其出具證明,認為該事屬於惡意投訴,建議圓通公司將投訴人及其家人列入服務“黑名單”、退還被扣工資以及對聶女士予以表揚和獎勵。投訴者對民警開證明的做法不服,表示將申請行政複議。

  “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這是陶淵明在送給兒子一名傭人時,在信中囑咐兒子的話。兩天來,由民警簽名的這份證明火了,諸如“史上最強證明”“霸氣證明”“最強守護者”的評價風行於網絡和朋友圈。從某種意義來說,這些贊美可看作是源遠流長的人文精神的一種有力回響。當然,對於這份證明,投訴者有申請複議的權利,此事可能還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處理。但是,僅僅因為一只芒果,至於讓快遞員賠了一箱乃至下跪都得不到諒解嗎?造成這一現象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值得深思。

  首先值得探討的是快遞公司的管理制度。快遞員不慎造成快件開裂,少了一個芒果,受到客戶投訴,客戶聲稱不再接受圓通快遞服務。對於這樣一個技術失誤,快遞員到底該承擔多重的處罰呢?快遞員先是買了一整箱芒果賠償給客戶,客戶收下芒果後又以別的原因再次投訴。快遞公司便扣除快遞員2000元工資,并且據快遞員說,如果自己再被投訴,將被公司開除,這才有了後面的上門下跪道歉。這裡先不論公司的處罰規則是否過重,僅從將不再投訴當成員工不被開除的必要條件,這個規定本身就沒給員工的人格尊嚴留下必要空間。更怪異的是,在收到派出所的證明後,快遞公司又表示,該快遞員所在網點已免除因投訴引起的處罰,并對快遞員進行了慰問。那麼,到底是公司規則有問題,還是規則的執行存在偏差?

  同時應當指出,這絕不僅僅是制度層面的問題。法律確立和保障著每個公民的人格尊嚴,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讓“人是目的”的觀念深入人心并轉化為每個人的自覺行動,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尤其是在經濟高速發展、社會分工日趨細化的當代社會,我們往往很容易把每個相對人簡化地看成他的社會角色與具體功用,淡漠了他人作為“人”的豐富性和平等性,從而也就很難做到像尊重自己一樣尊重他人。例如這位投訴者,如果他能將快遞員看作一個和自己一樣有尊嚴有感情的“人”,而不是僅僅看作一個快件搬運工,可能情況就會好很多。

  當然,要實現上述目標,需要法律的良好引領,需要普法工作的長期默化。在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多數學者主張的“人格權獨立成編”,盡管在立法技術上尚有可探討之處,其價值取向則是值得贊許的。(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柴春元)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