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7月,公安部就以全國範圍的規範執法培訓為契機,對辦案機關提出“習慣在鏡頭下執法”的要求,“鏡頭下執法”所面臨的不僅是警務行為在互聯網語境下的全民監督,更應當是辦案機關充分利用新媒體工具和主動適應互聯網節奏的一個過程。在新媒體環境中及時、主動和充分披露案情,提醒和警示公衆日常安全防範,激活全民提供海量綫索的熱情,相信於社會公共安全和辦案效率而言都將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互聯網在給現代化的社會公共治理提供一個全新的機會,這不僅事關網絡環境中的積極公民參與,更與傳統社會治理的效率、模式和思路革新息息相關。從暴行的全民目擊,到全民尋人的高效率運轉,都對綫下的警務執法、個案辦理以及信息公開提出了更高的公共期待。(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