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高空拋物屢禁不止 城市上空痛點何時休
http://www.CRNTT.com   2019-07-01 16:45:18


 
  也有業主質疑一些小區樓盤在開建之初質量和設計都有缺陷,“有時候窗戶掉下去,并不一定是業主的責任。比如,有些小區或者大廈,開發商設計的窗戶窗槽很淺,遇到刮大風或台風天氣,窗戶很容易被刮掉,才會發生業主安坐家中,窗戶自己掉下去砸到人的事件,這種安全隱患難道應由業主來負責嗎?”

【管理措施】拋物傷人或連坐擔責建議立法規範行為

  如果高空拋物、高空墜物傷人,該由誰來賠償?記者梳理發現,尚未有相關法規條例對高空拋物、高空墜物的行為進行明確和規範。

  記者查閱發現,《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够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這意味著,同一棟樓的業主,除非能够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否則都要為損失埋單,學界和媒體戲稱該條為“連坐擔責”。

  目前,國內此類案件完成訴訟的,除了個別直接找到了事主,其餘的幾乎都是由拋物事發樓棟全部戶主分攤賠償。因此,整棟樓的業主都有義務互相監督,倡導文明行為。

  廣西立法方面,近日,廣西司法廳出台《廣西物業管理條例》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該意見稿的第七十條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行為中,提出對“高空拋物、隨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水”等行為進行規範。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