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住建部日前介紹,46個城市將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根據《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核暫行辦法》,由住建部負責每季度對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行考核。此外,為落實細則,多地開始對基層幹部進行考核與問責。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推行多年的垃圾分類開始真正落地。
垃圾分類不再是口號,多地立法推進落地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政策與環境規劃研究所所長宋國君說,推動這麼多年,這一次,國家“動真格”了,垃圾分類終於不再停留於口號和倡導。
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要求,46個城市將先行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類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體系;2025年前,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據記者了解,此前,上海、北京、杭州、成都、重慶、廈門、合肥、廣東等均進行了地方立法,一些重點城市在城區範圍已實施生活垃圾強制分類。
為推進垃圾分類真正落地,不少地方都規定,違反垃圾強制分類規範的各類主體將面臨包括罰款在內的多種處罰。重慶市、杭州市都規定,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且逾期未改的,對單位和個人處以不同額度的罰款。
多地還明確了管理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加大處罰力度。廈門市規定,對違法管理責任人可以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單位罰款數額10%的罰款;杭州規定,對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未履行職責等行為,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