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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北大,真要用投檔分數綫來證明自己嗎?
http://www.CRNTT.com   2019-08-14 22:33:15


北京大學發出情況說明。(圖片來源:網易新聞)
  538分,被北大提檔,隨後卻又被北大以分數過低,入學後完成不了學業會被退學為由退檔。河南一名考生的命運在短短幾十分鐘內天旋地轉。

  今年北京大學在國家專項計劃中向河南省理科投放8個招生名額,這名河南考生以538的分數被北京大學提檔,實屬僥幸,但卻完全符合投檔要求,既超過了一本控制綫,也排進了前8名。這名考生的確是撿了漏,占了便宜,但是整個過程完全沒有任何違法違規之處。

  高考志願填報本來就是一個考生與考生、考生與高校的博弈過程,充滿了變數,所以每年都會有考生低分撿漏成功,有考生高分滑檔與理想高校失之交臂。比如,2017年山東大學在河北省文科一批次的投檔綫僅有517分,和河北省最低省控綫持平,天津大學2017年在黑龍江理科的投檔綫僅為459分,只比一本綫高出4分,而前一年的天津大學在黑龍江大學理科投檔綫為630分,比一本綫高出了144分。此類案例不勝枚舉。所以,這也正是高校投檔綫上下起伏波動的原因。

  如果覺得考生分數過低就退檔學生,不僅損害了學生的權益,也可能為其他學校開了一個惡劣的先例。以後高校都可以類似的理由,拒絕錄取因為撿漏成功的考生,這是公衆普遍擔心的地方。

  北大的理由是“高考成績過低,根據我校教學強度,若錄取該生,考生入校後極有可能因完不成學業被退學。本著以人為本,為考生負責的態度,特向貴辦申請退檔”。在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兩次提出反對意見後,北大兩次複制上述理由。三個回合下來,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只好同意退檔申請。而且,在退檔過程中,北大沒有與考生進行任何溝通的情況下,就武斷地表示考生極有可能無法完成學業。這個“為你好”的拒絕,恐怕算不上“以人為本”和“為考生負責”。

  有人說,高校有招生自主權,有權不錄取不合適的學生,但招生自主權應該建立在規則之下,應該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分數高低是重要依據,但并非全部,尤其是認定學生無法完成學業,無法服人。正如很多網友所言,考生能不能完成學業,是考生自己的事,就算最後果真無法完成學業也是由考生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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