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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等藝人倒在片場 才想起保障這回事
http://www.CRNTT.com   2019-11-29 19:02:19


  娛樂節目給觀衆的印象總是充滿歡樂,藝人群體也總是被炮轟賺錢太容易,如今讓很多人錯愕的是,在普通人看來都無法承受的高強度工作和超長工作時間,那些身價不菲的明星藝人卻搏命接單。

  高以翔的不幸離世揭開了這個行業華麗外表下的殘酷:在市場的現實背景下,你不超時工作,自然有人能超時工作,你不拼命,自然有人會拼命。無論明星藝人,還是每個從業者,都裹挾其中,無力保護自己。而整個事件給人最大的感觸,就是法律和行業規範的缺位,從業者的休息權益被漠視,過度壓榨的工作模式成為常態。

  法的作用,正是為這種無序設立一道底綫。《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法律劃定的是勞動者維護身心健康、生活質量的底綫、紅綫,突破了這條紅綫,自然會付出代價。遺憾的是,一直以來在影視行業,人們聽到更多的,是對演員熬夜錄制多少個通宵,工作人員累到不成樣子這些敬業故事的贊許之聲,卻不知,這其中也包含著大量違法行為。

  我們可能聽說過好萊塢明星各種各樣的用功搏命的傳說,但從來不會聽到他們在超時工作上的“敬業故事”,因為完善的行業規範在為每一個從業者提供保護。導演劉江在海外拍攝時,驚訝於當地的工作人員“磨洋工”。在劇組裡,中國的場工、工作人員在現場都是跑著幹活,但來自好萊塢的工作人員在現場是不准跑的,因為他要是摔跤、受傷的話,你就攤上大事了。

  娛樂內容制作是勞動密集行業,也是一個時間和流程管理特別糟心的行業,錄一台節目,要考慮燈光、舞美、道具、觀衆、嘉賓的安排是否到位,還要兼顧零七碎八的時間統籌以及各種突發狀況。很多參加過大型節目錄制的人都知道這是一種折磨,通宵達旦是常事,熬大夜是陋習,也是行規。

  在過度壓榨的制作模式下,高以翔絕不是第一個受害者。只有讓法律約束為每個從業者提供保障,片方才會在法律責任面前望而卻步,才會徹底改變現有的制作方式,在法律框架內摸索流程管理、時間統籌的成熟模式。高以翔事件發生後,從業者已經開始提倡,工作時長不超過12小時,重返片場之間不少於12小時,兩餐之間不超過6小時。希望這樣珍重生命,珍惜自己的聲音越來越多,促動相關行業規範的出台,我們才不會看到另一個倒下的高以翔。(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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