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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食野生動物要避免誤傷養殖業
http://www.CRNTT.com   2020-03-11 18:29:50


  因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大衆一致呼籲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全國人大常委會也出台了相關規定。不過,牛蛙、甲魚等能不能繼續食用,在民間引發了一些爭議。對此,農業農村部在4日印發通知,將中華鱉(甲魚)、牛蛙按照水生動物進行管理,不列入禁止食用的範圍。

  食用野生動物存在傳播疫病的風險,不僅給公共衛生埋下隱患,也破壞自然界的物種平衡。這樣的陋習與現代文明社會格格不入,必須堅決予以革除。

  禁食野生動物,有必要先劃定禁食範圍。從實際情況來看,目前市面上銷售食用的甲魚,絕大部分是人工養殖。牛蛙則是從國外引進的新物種。多年來,對甲魚和牛蛙的養殖、銷售、食用,已經形成了較為成熟的衛生檢驗檢疫體系。養殖甲魚和牛蛙也成為很多地方的特色產業,有較多的從業人員,也涉及龐大的經濟產值。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也規定:“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現在,農業農村部明確,甲魚和牛蛙可以養殖、食用,既符合法律要求,也考慮到了現實情況,讓廣大養殖者和部分消費者放了心。

  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這一點不能有絲毫含糊。不過,禁令也不能誤傷正常合理的需求。對禁食範圍進行精確的界定,為下一步嚴格的執行開了個好頭。政策法規內容明確、界限清晰,才更具有可操作性。面對民間的疑惑和爭議,農業農村部及時釋疑、一錘定音,也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

  甲魚和牛蛙可以繼續吃,但也要加強監管。一來,要避免有的不法之徒將野生甲魚等作為人工養殖的品種進行販賣,不能讓“人工養殖”成為違法販賣野生動物的幌子。另外,即使是人工養殖的甲魚和牛蛙,也要做好從池塘到餐桌的衛生監管,不可疏忽大意。

  現代社會需要科學健康的飲食理念。不吃野生動物,應當成為全民族的共識。從實際情況出發,劃定禁食範圍,既著眼於革除陋習,又不誤傷合理需求,這樣的禁令才能更好地走進現實。(來源:杭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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